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加快農業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激勵意見》的通知
(2025年7月8日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皋政辦規〔2025〕5號文發布 自2025年7月8日起實施)
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2025年加快農業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激勵意見》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5年加快農業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激勵意見
為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一步調優農業產業結構,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村集體收入提升,著力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根據中央、省、南通關于農業農村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2025年加快農業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激勵意見如下:
一、聚焦全產業鏈,建設標準化生產體系
1.加強特色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支持農業科研單位(合作)開展地方特色農產品種質資源的收集、保護、提純復壯和開發利用工作,新增收集地方農作物種質資源10個以上。做好如皋黑塌菜、如皋白蘿卜、如皋香堂芋等種源保護與擴繁工作,保證純正種按需供應。此項獎補總額限額200萬元。
2.促進稻米產業提質增效。(1)對商品化集中育秧單個主體秧池面積達20畝及以上的,原則上每個育秧主體補助金額不超過1萬元。此項獎補總額限額80萬元。(2)支持南通市級優質稻米產業示范園建設,實行項目化管理。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合作,建設不少于3000畝富硒稻米基地,項目資金可用于綠色防控綜合防治技術應用、肥料施用、開展綠色富硒管理等。此項獎補總額限額45萬元。
3.引導生豬產能快速提升。對生豬養殖主體年內從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企業引進種母豬10頭及以上的,給予200元/頭的補助,每家養殖場獎補限額20萬元;年內出欄東串豬或東串豬雜交后代100頭及以上的,給予200元/頭的補助,每家養殖場獎補限額20萬元。此項獎補總額限額130萬元,其中本級財政補助70萬元,省級專項資金60萬元用于東串豬保種。
4.推進農產品品質保險試點。支持職能部門對國家地理標志農產品、“三黑三白”及其他地方特色農產品相關指標進行檢測,檢測費用據實列支。鼓勵強村公司、經營主體積極參加農產品品質保險,原則上對參加主體給予60%保費補貼。對授權使用“蘇·皋長壽”集體商標,達到標準化基地建設要求,產品質量可追溯的富硒農產品,品質保險保費由市財政全額補貼。此項試點,自2024年起執行,三年作為一個評估周期。此項獎補總額限額100萬元。
二、加快提檔升級,穩定區域化產業體系
5.鼓勵花木盆景轉型升級。對2023年度花木盆景提檔升級項目進行獎補,按2023年度激勵意見執行;對花木盆景產業人才培養進行獎補,放大“如皋花木園藝師”品牌效應,對花木盆景從業人員在園林施工、銷售流通、職稱晉升、文章發表、標準制定、發明創造、非遺傳承、公益直播、個人榮譽等方面予以獎補。此項獎補總額限額300萬元。
6.提升綠色優質農產品發展水平。新獲得種植類綠色食品證書的,以計入綠色優質農產品比重面積為核定依據,糧油作物500畝(果蔬面積50畝)-1000畝(含)、1000畝-5000畝(含)、5000畝以上的基地,每個產品分別獎補2萬元、4萬元、5萬元,每個主體獎補限額5萬元;新獲得養殖類綠色食品證書的,每個產品獎補5萬元;新獲得精深加工類綠色食品證書的,每個產品獎補4萬元,每個主體獎補限額6萬元。新獲得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證書的,每個產品獎補3萬元。對當年新申報綠色食品所產生的實際檢測費用進行補助,每個主體獎補限額1萬元。此項獎補總額限額80萬元。
三、強化履約能力,健全規模化經營體系
7.支持農業農村重點項目建設。當年新開工重點項目中,被省重點項目調度系統確認的,每個產業項目獎勵2萬元;被列入省級重點監測服務的,每個產業項目再獎勵6萬元。由各級財政資金投資的基礎設施建設類項目不予補貼。以省重點項目調度系統確認的項目個數和當年完成投資額為依據,分別給予前四名的鎮(區、街道)10萬元、8萬元、6萬元、4萬元的工作經費補助。此項獎補總額限額100萬元。
8.培育壯大農業經營主體。(1)對當年獲評省級、南通市級、如皋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稱號的,分別獎勵15萬元、5萬元、2萬元;對復核通過的如皋市級及以上農業龍頭企業各獎勵1萬元。此項獎補總額限額50萬元。(2)對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主養老保險予以補助,按《關于印發<如皋市家庭農場主養老保險補助辦法(試行)>的通知》(皋農發〔2023〕5號)執行。此項獎補總額限額15萬元。(3)鼓勵農業龍頭企業提升綜合競爭能力,對當年農產品開票銷售額實現正增長的南通市級及以上加工型農業龍頭企業,按銷售額增幅進行獎補,分別獎勵8萬元、5萬元。此項獎補總額限額35萬元。
9.支持鄉村CEO運營試點。在全市探索開展鎮村鄉村CEO運行試點,每個試點鎮(區、街道)安排50萬元,用于支付鄉村CEO薪酬、運營補助、績效考核等。此項獎補總額限額150萬元。
四、拓寬銷售渠道,構建多元化流通體系
10.支持電商發展。(1)當年通過電子商務銷售農產品,年平臺服務費、物流費合計達5萬元的,對每個主體補貼其實際費用的40%。單個主體獎補限額20萬元。(2)對入駐知名電商平臺的主體,實現農產品(不含花木盆景)年銷售額達300萬元,按實際銷售額的3%給予獎勵;超出300萬元部分每增加100萬元再追加1%獎勵。單個主體獎補限額30萬元。(3)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采取邀請專家來如集中授課及市外專業機構送訓學習等形式,對我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返鄉創業青年、大學生村官、退役軍人等有志于從事電商發展的人員,開展農產品電子商務專題培訓,其中,全年市內集中授課200人左右、市外送訓40人左右。此項獎補總額限額40萬元。(4)對入駐電商平臺的主體,實現“蘇·皋長壽”品牌農產品月均銷售額超9萬元,按實際銷售額的3%給予獎勵,單個主體獎補限額30萬元。
11.培育壯大品牌。(1)當年獲得省級農產品產品品牌、區域公用品牌、優新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的,分別獎補1萬元、3萬元、5萬元。(2)通過公開招標確定“蘇·皋長壽”區域公共品牌策劃及運營主體,主要包括品牌培育頂層設計、品牌推廣運營管理兩個方面,具體項目內容參照2024年激勵意見,此項獎補總額限額340萬元。(3)鼓勵優質市場主體申請使用“蘇·皋長壽”區域公用品牌,南通市級(含)以上農業龍頭企業、省級(含)以上家庭農場(有注冊商標且月均開票額達9萬元)、南通市級(含)以上老字號等主體實現本地農產品生產銷售(不含稻麥、種豬繁殖),由鎮(區、街道)推薦申請使用“蘇·皋長壽”區域公用品牌,每個主體獎補2萬元。此項獎補總額限額60萬元。
12.強化宣傳推介。由上級對口部門舉辦的招商引資、農產品產銷對接、宣傳推介等各類活動,按上級通知要求執行。本市組織的招商引資、農產品產銷對接、宣傳推介、省級以上媒體賦能推廣等活動,需報請市分管領導同意后組織實施,實行事前申報、事后審核、實報實支。家庭農場、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業經營主體,參加農業、供銷等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外省(市)、本省、南通及如皋市內產銷對接活動的,原則上分別予以補助1500元/天、1000元/天、500元/天和300元/天,用于農產品的運輸、損耗及產銷對接人員的食宿和交通補助。農產品產銷對接活動需要繳納攤位費的,按上級通知要求執行,提供相關發票和現場產銷對接圖片等資料,給予全額補貼。此項獎補總額限額100萬元。
五、提高科技水平,培育現代化裝備體系
13.支持設施園藝項目建設。(1)當年新建連片10-30畝(含)、30畝以上的標準鋼架連棟大棚從事高效設施農業且正常運營的,原則上每畝獎補6000元、10000元,此項獎補總額限額50萬元。(2)當年新建2000-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上的智能溫室、玻璃溫室項目(含工廠化育苗和食用菌生產)且正常運營的,原則上每平方米分別獎補100元、150元,此項獎補總額限額100萬元。項目驗收合格后按獎補標準的60%撥付資金;設施正常使用,無大棚空置和土地拋荒或軟拋荒現象,經驗收合格后,再撥付其余40%資金。
14.支持冷藏保鮮設施建設。當年新投資建設100立方米及以上農副產品冷庫設施的,原則上每立方米獎補300元。此項獎補總額限額300萬元,單個主體獎補限額80萬元。
六、其他
15.獎補項目建設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申報主體在當年項目中的同一建設內容,不得重復享受如皋本級及以上財政補助獎補,同一項目不得作為其他項目的子項目或組成部分申報其他項目補助,但可就高不就低;不同建設內容可分別享受相應的獎補。年終項目獎補資金總額超出預算的,超出部分納入下一年度財政預算。本扶持政策中符合中央、省級、南通市級項目資金支持方向和環節的,優先使用上級資金。
16.各鎮(區、街道)是新開工項目監督管理的責任主體,要確保項目建設規范有序。各項目主體符合政策性農業保險要求的,須全部足額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否則不得享受各項獎補;在活動參展、項目申報、項目評審和項目驗收等方面不積極、不配合的主體,減半或取消其應享受的獎補資金。
17.獲得財政扶持資金的獎補對象,必須認真執行有關政策和財務制度。凡弄虛作假者,取消財政補助并依法依規處理。
18.項目申報主體當年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違規違法行為被查處的,取消其全部獎補資金。
19.獎補資金實行分級驗收管理模式,申請扶持項目應在項目單位自驗合格及鎮(區 、街道)初驗合格基礎上,提交市級驗收。提交的驗收資料必須真實、完整、規范。
20.由市財政、農業農村、供銷等部門制訂實施細則,并對驗收結果進行聯合審核,提交市分管領導審定同意后,經如皋相關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五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異議的驗收結果,報市委、市政府審核確認后進行資金撥付。
21.各鎮(區、街道)、各業務主管部門在獎補資金到賬后,要及時撥付到獎補對象,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專項獎補資金,不得用于發放獎金。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要對涉農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監察和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2.對確需激勵的重大農業項目或特殊項目,要按程序集體決策。特殊事項資金經市分管領導同意后可進行預付。
23.本激勵意見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解讀:《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加快農業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激勵意見>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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