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25972/2025-00482 | 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通知 |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 | 文號: | 皋政辦發〔2025〕11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3-12 | 發布日期: | 2025-03-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如皋市2025年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耕地地力保護)實施方案》的通知 |

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
《如皋市2025年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耕地地力保護)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如皋市2025年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耕地地力保護)實施方案
根據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耕地建設與利用資金(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預算的通知》(蘇財農〔2024〕105號)、《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蘇財農〔2024〕26號)以及《關于印發江蘇省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耕地地力保護)實施方案的通知》(蘇財基層〔2017〕14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和管理工作,及時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到位,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補貼政策
(一)補貼范圍和補貼對象。2025年,我市依據《關于印發江蘇省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耕地地力保護)實施方案的通知》(見附件1)確定補貼范圍和對象,同時對實施方案中“不得享受補貼的情形”第二條進行補充,明確對于栽種湖桑、綠化造林(含果樹林)、種植苗木、花卉、草皮的耕地,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占用的耕地不予補貼。
(二)補貼計發依據。2025年,我市計發依據為土地確權時被確認的耕地,暫緩確權的村(組)和有爭議未確權的農戶,計發依據為原二輪承包面積。
(三)補貼標準。2025年,我市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標準為120元/畝。
二、工作流程和要求
2025年,我市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具體流程和相關要求仍按皋政辦發〔2024〕17號文件執行。各鎮(區、街道)于4月3日前完成分戶補貼清冊(附件2、3、4)的建立、審核以及公示等工作,4月22日前將匯總表(附件5、6)(含電子檔)報市農業農村局和財政局備案。市級根據審定后的補貼面積和金額,于6月30日前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直接打卡發放到戶。
三、保障措施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我市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由市政府主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補貼工作推進小組;各鎮(區、街道)要加強政策宣傳,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扎實做好各項工作,同時建立農業、財政、紀檢監察等部門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加強監管,嚴肅查處違反補貼政策規定的行為;各村(社區)要按照補貼范圍和核定方法要求,對補貼面積進行登記造冊并認真核實,做好張榜公示、拍照留存等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部門將適時聯合對各鎮(區、街道)補貼工作落實情況組織抽查,相關情況在面上進行通報。
監督電話:市農業農村局87532009,市財政局87623856。
附件:1.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耕地地力保護)實施方案的通知》(蘇財基層〔2017〕14號)
2.《江蘇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分戶登記清冊》(普通農戶)
3.《江蘇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分戶登記清冊》(流轉補貼受益方)
4.《江蘇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村組集體機動地耕地登記清冊》
5.《江蘇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場(農科所)耕地和村組集體機動地匯總表》
6.《江蘇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分村匯總表》
解讀:《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如皋市2025年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耕地地力保護)實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讀
圖解:《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如皋市2025年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耕地地力保護)實施方案>的通知》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