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4〕19號)、《江蘇省醫療保障局江蘇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蘇醫保發〔2024〕45號)、《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關于明確南通市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和長期照護保險基金籌集有關事項的通知》(通政辦發〔2022〕106號)精神,為鞏固提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及時做好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籌資等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明確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2025年度,全市居民醫保老年居民、成年居民的籌資標準為1660元,其中財政補助1070元,個人繳費590元。
2025年度,全市學生及未成年人個人繳費標準仍不增加、財政補助標準適當增加,籌資標準為1580元,其中,中小學在校學生、在托幼兒及18周歲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財政補助1080元、個人繳費500元,大中專院校(含中職教育)學生財政補助(含省財政補助)1280元、個人繳費300元。
二、穩定長期照護保險籌資標準。2025年長期照護保險個人繳費標準不變,仍為每人每年30元,財政補助等其他標準及籌集方式也不變。同時明確,長期護理保險待遇享受條件與基本醫保待遇享受條件一致,待遇等待期按基本醫保待遇等待期執行。
三、抓好醫保綜合幫扶政策落實。醫療救助對象、原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1—2級),參加居民醫保和長期照護保險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全額補助。
本通知從發布之日起施行。
南通市醫療保障局 南通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南通市稅務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