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各有關單位和參保人員∶
為落實《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準(試行))的通知》(醫保辦〔2021〕37 號,以下簡稱《評估標準》)、《國家醫保局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醫保辦〔2022〕1號,以下簡稱《操作指南》)要求,根據《關于建立基本照護保險制度的意見(試行)》(通政發〔2015〕73號),經研究決定,現就實施應用《評估標準》和《操作指南》,完善我市長期照護保險工作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失能等級評估
從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實施應用《評估標準》和《操作指南》,執行國家統一的失能等級評估維度、評估指標、評估分值及失能等級確定辦法,并出具失能等級評估結論。《評估標準》、《操作指南》另行下發。
參保人員申請享受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應經失能等級評估,符合待遇享受條件的,方可享受相應待遇。原"申請人已取得一、二級智力殘疾證書的,無需重新評定"的規定,不再執行。
原則上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定點評估機構應在 20個工作日內出具失能等級評估結論。特殊情況下,評估時限可延長至25 個工作日。
二、關于待遇政策完善
執行國家統一標準后,我市長期照護保險參保人員中的失能人員,按《評估標準》評估確定為長期護理失能等級2級(中度失能)、3級(重度失能I級)、4級(重度失能Ⅱ級)、5級(重度失能Ⅲ級)的,可按規定享受長期照護保險待遇。具體待遇規定為∶
(一)機構照護服務待遇
以接受專業醫療護理為主(入住醫療機構照護床位)照護服務,失能等級為5級、4級、3級、2級的,照護保險基金分別按每人每天 70元、50元、50元、40元標準支付;以接受生活照料為主(入住養老機構照護床位)照護服務,失能等級為5級、4級、3級、2級的,照護保險基金分別按每人每天50元、40元、40元、30元標準支付。
(二)家庭照護服務待遇
符合待遇享受條件的人員居家的,照護保險基金按失能等級5級、4級、3級、2級,每人每天分別支付15元、11元、11元、8元標準支付。
(三)輔具服務待遇
居家失能人員輔助器具服務費用年度限額標準,失能等級為3級及以上(包括3級、4級、5級)的8000元、2級的6000元。基金支付和個人負擔比例不變。
(四)居家上門服務待遇
暫按原居家上門服務待遇規定和服務要求執行。
三、關于待遇銜接
按照"老人老等級老待遇、新人新等級新待遇"原則,做好待遇銜接過渡,即∶
(一)老人老等級老待遇
本通知實施前,已按原標準評估、取得原等級評定結論的,執行原待遇享受條件。符合原待遇享受條件的,機構照護服務待遇、家庭照護服務費待遇、輔具服務待遇按原待遇標準享受相應待遇。
(二)新人新等級新待遇
本通知實施以后(含2022年7月1日前已申請、尚未出具失能等級評估結論的),定點評估機構應按《評估標準》評估,執行新分級標準,出具失能等級評估結論。符合本通知第二條待遇享受條件的,按本通知第二條中待遇規定享受待遇。
(三)復評待遇銜接
本通知實施前,已經評定且原已享受待遇的人員,每2年須復評的,按《評估標準》進行復評、確定失能等級,評估后符合本通知第二條待遇享受條件的,按本通知第二條中待遇規定享受待遇。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各地醫保部門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國家標準的實施應用,要加強評估業務培訓,強化管理監督,加強政策宣傳,正確引導輿論,做好政策銜接,做到平穩過渡。
(二)各級醫保經辦機構(照護服務中心)要提高評估工作規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要加大定點評估機構協議管理力度,加強評估標準、操作指南等執行情況的管理考核,不斷增強失能等級評估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三)各定點評估機構要提前主動培訓,實施新標準前,要新老標準并軌評估,并軌時間不少于20天;實施新標準后,要依據《操作指南》,準確把握標準,強化質量控制,確保評估過程規范、透明,評估結果客觀、準確,不斷提升評估結論準確率。
本通知從2022年7月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南通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