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3〕24號)、《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江蘇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于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蘇醫保發〔2023〕49號)、《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關于明確南通市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和長期照護保險基金籌集有關事項的通知》(通政辦發〔2022〕106號)精神,為保障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提高其健康水平,及時做好參保繳費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24年度全市居民醫保和長期照護保險籌資標準等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明確居民醫保籌資標準。2024年度,全市居民醫保老年居民、成年居民的籌資標準為1610元,其中財政補助1040元,個人繳費570元;全市學生及未成年人籌資標準為1550元,其中,中小學在校學生、在托幼兒及18周歲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財政補助1050元,大中專院校(含中職教育)學生財政補助(含省財政補助)1250元,個人繳費按《關于明確全市學生及未成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長期照護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的通知》(通醫保發〔2023〕50號)規定執行。
二、明確長期照護保險籌資標準。2024年長期照護保險籌資標準及籌集方式不變,其中個人繳費標準仍為每人每年30元,財政補助等其他標準也不變。
三、繼續資助困難群體參加居民醫保和長期照護保險。醫療救助對象、原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1—2級),參加居民醫保和長期照護保險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全額補助。
四、健全救助對象三重制度保障后傾斜救助政策。醫療救助對象等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綜合保障后,一個結算年度內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超過15000元的部分給予傾斜救助,救助比例為60%。
本通知從發布之日起施行。
南通市醫療保障局 南通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南通市稅務局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