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新建住宅小區配建社區養老服務用房等設施的規劃、建設、移交與管理工作,確保配建社區養老服務用房等設施能夠為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基本公共養老服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南通市養老服務條例》《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規劃和用地保障支持養老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自然資規〔2019〕3號)以及《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銀發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規〔2024〕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如皋市民政局牽頭起草了《如皋市住宅小區配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及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本《辦法》共分六章三十條。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職責分工及監管;標準及要求;規劃、設計及竣工驗收;移交及運營管理;附則。
《如皋市住宅小區配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及使用管理辦法》決策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由如皋市民政局委托江蘇躍龍土地房地產評估測繪有限公司開展穩評工作,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及中央、省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相關規定,現進行公示,本事項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2025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在公示期內,如有意見和建議,請與彭先生(穩評責任主體聯系人聯系,聯系電話:0513-87658471);或者與馬女士(穩評實施主體聯系人聯系,聯系電話:15962843062)。
如皋市民政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