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促進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就業,兜牢民生底線。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十五部門關于印發〈江蘇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蘇人社規〔2021〕3號)等文件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2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其中一般性公益性崗位2人,主要從事長江禁捕巡護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服從單位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三、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吃苦耐勞。
(二)招聘對象須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關于印發<江蘇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蘇人社規〔2020〕2號)第二條規定的并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1.低收入人口;2.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3.特困職工家庭的;4.殘疾的;5.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的;6.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7.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被征地農民;8.優撫對象家庭的;9.軍隊退役的;10.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
(三)招聘對象須為長江禁捕退捕建檔立卡退補漁民。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有一定溝通表達能力。
(五)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各類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考試考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不得報名。
四、崗位期限和工資待遇
一般性公益性崗位被聘用人員聘用時間一般為3年;符合條件的,經向省人社廳備案可以延長三年;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準)。工資待遇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含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并按規定為符合條件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核、考試、體檢、公示和聘用的程序進行。具體如下: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本次報名工作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者除提供報名人員的報名材料和委托函外,還需提供代報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報名時間:2025年9月19日—10月10日(10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路動植物檢測中心五樓,聯系電話:0513-87657110
3.報名時考生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確認是否經各鄉鎮(街道)人社服務機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以通過江蘇省人社一體化平臺認定為準。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根據自身條件,對照《公告》規定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表現場領取)。報名人員應對自己所填表格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因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聘用的,責任自負。
(2)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無論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到何階段,當即取消其相應資格。通過審核的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二)考試
本次考試方式為面試。主要考核口頭表達、應變、綜合分析等能力。
面試時間、地點、形式另行通知,逾期未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體檢
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如皋市農業農村局統一組織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予以聘用。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監督電話:0513-87280410
七、特別提醒
(一)本次招聘人員性質為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簽訂的用工協議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等相關的規定,合同期滿或終止乙方不享受經濟補償金。
(二)上崗后,按照相關規定和本單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每年進行考評,如年度考評為不合格,聘用單位有權解除協議。
(三)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因特殊原因需要離崗的,依照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本公告由如皋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如皋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