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數據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數據、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南通市委、如皋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數據、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管理工作的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統籌推進數字如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規劃和建設。組織落實國家大數據戰略。
(二)負責擬訂數據、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相關規劃并組織實施;牽頭擬訂相關規范性文件。
(三)組織落實數據要素產權、流通、分配、治理等數據基礎制度,負責數據要素市場建設。研究提出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的政策建議,引導數據交易規范發展。
(四)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協調推進數據資源分類分級管理,組織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推動信息資源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
(五)牽頭推進數字經濟發展,促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推動跨領域跨行業數字化轉型,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六)協調推動數字社會發展。協調推動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信息化,協調推進智慧城市建設。
(七)統籌推進數字政府建設,組織協調政務資源數據歸集、共享,推進電子政務,扎口全市政務信息化建設項目管理。
(八)組織落實并擬訂數字基礎設施布局規劃,協調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布局建設,統籌數字政府基礎設施建設、管理。配合相關部門推進數據領域核心技術、關鍵設備等重大科技攻關。
(九)在推進數字政府、數字經濟、數字社會建設等相關職責中,履行數據安全職責,負責擬訂相關數據安全政策并組織實施。協同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開展網絡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和監管工作。
(十)負責全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全市政務服務綜合管理、業務指導、督查考核;負責市政務服務綜合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鎮(區、街道)、村(社區)政務服務工作;牽頭全市“互聯網+監管”工作。
(十二)負責市政務服務大廳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對市政務服務各分中心的運行進行指導和監督;參與對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行為進行監督。
(十三)負責對全市政務服務代辦幫辦工作的指導、管理和協調。
(十四)負責辦理涉及市場準入、投資建設、規劃審查、安全審查、工程許可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五)負責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的管理、監督、指導、協調。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