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3月31日,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如皋國家天氣雷達站(X波段)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規劃(2024—2035年)》(皋政辦發〔2025〕16號),現將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規劃目的
氣象探測是氣象事業的基礎性工作,氣象探測資料是國家的重要信息資源,在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生活、國防建設等方面有著廣泛的用途。為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有效發揮氣象工作保障生命安全、生產發展、生活富裕和生態良好的重要作用,為應對氣候變化和氣象防災減災提供科學依據。據此,特組織編制《如皋國家天氣雷達站(X波段)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規劃》(2024—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中國氣象局、建設部關于加強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的通知》《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規范—天氣雷達站(GB31223-2014)》《江蘇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江蘇省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辦法》《江蘇省氣象局、江蘇省建設廳關于加強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的通知》《江蘇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1版)》《江蘇省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編制指南(試行)》《南通市氣象管理辦法》《如皋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如皋市城南街道肖陸村村莊規劃(2021—2035年)》《如皋市城南街道新陸村村莊規劃(2021—2035年)》《如皋市城南街道新華社區村莊規劃(2021—2035年)》《如皋市城南街道馬塘社區村莊規劃(2021—2035年)》《如皋市下原鎮曙光村村莊規劃(2021—2035年)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法定規劃成果等。
三、主要內容
《規劃》包括總則、氣象探測環境保護、保護區保護要求、規劃保障措施、附則共5章。
第一章“總則”中包括規劃目的、指導思想、規劃原則、規劃依據等。重點明確了保護對象(如皋國家天氣雷達站)、規劃年限(2024-2035年)、規劃保護范圍(以如皋國家天氣雷達站為中心半徑20000米的環形區域;天氣雷達站探測環境保護范圍由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構成)等內容。
第二章“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對氣象探測環境的定義進行了解釋,明確了禁止實施的危害氣象設施、危害天氣雷達站探測環境的具體行為。
第三章“保護區保護要求”確定了一級、二級保護區的保護要求、電磁干擾限制要求、最小防護間距等,是《規劃》具體實施的重要數據指標。
一級保護區內,即障礙物與雷達水平距離在100~1350m范圍內時,障礙物限制海拔高度在32.45~25.99m;二級保護區內,即障礙物與雷達水平距離在1350~20000m范圍內時,障礙物限制海拔高度在25.99~90.80m;遮擋雷達波束的孤立障礙物的限制方位寬度在3.27~43.64m;障礙物最高點對應的遮擋仰角、方位角容限值均為0.125°,總遮擋方位角不大于5°。對電磁干擾的防護范圍不限于一級、二級保護區,干擾電壓容限值0.4μV。最小防護間距在0.5~1.2km之間,視具體干擾源而定。
第四章“規劃保障措施”明確了規劃由南通市氣象局組織編制,如皋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相關地塊詳細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
第五章“附則”明確了規劃的組成部分及法律效力、規劃的解釋權和規劃的生效時間。
四、主要意義
確保規劃范圍內具有良好的氣象探測環境,保證氣象探測工作順利進行,提高氣候變化的監測能力、氣象預報準確率和氣象服務水平,為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
原文鏈接: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如皋國家天氣雷達站(X波段)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規劃(2024—2035年)》的通知
圖解:《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如皋國家天氣雷達站(X波段)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規劃(2024—2035年)>的通知》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