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25972/2025-00181 | 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通知 |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 | 文號: | 皋政辦發〔2024〕85號 |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發布日期: | 2025-01-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如皋市關于加強減污降碳協同推進重點行業綠色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

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大力推動節能減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經研究制定《如皋市關于加強減污降碳協同推進重點行業綠色發展的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如皋市關于加強減污降碳協同推進重點行業綠色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大力推動節能減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根據《省生態環境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江蘇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發〔2023〕1號)、《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南通市關于加強減污降碳協同推進重點行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通辦〔2024〕6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大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力度,扎實推進重點行業綠色發展,結合如皋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自覺踐行新發展理念,以推動建設長江以北最強縣市為導向,推進重點行業減污降碳、綠色轉型,助力如皋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行穩致遠、領航前行。
二、實施范圍
結合如皋主要行業經濟貢獻、污染排放、能源消耗等綜合數據,確定本次工作實施行業范圍包括紡織印染、非金屬制品、裝備制造、船舶海工、電子信息、化工、橡膠和塑料制品、腸衣加工與生產八大行業。
三、行業目標
(一)印染
新建、擴建印染企業必須進入依法合規設立、有印染定位的產業園區,原則上不再新、擴建噴水織造項目;新建、改建、現有項目按照單位產品排水量和單位產品綜合能耗分別設定準入、提升目標。探索區外印染重點監測點認定工作,在適宜的區域探索設立紡織印染產業集中區,逐步實施全市印染行業布局調整、搬遷入園工作。鼓勵印染企業在不新增產能的前提下,通過更換及改造設備,從安全、環保、節能方面開展專項整治,進行整改提升。
(二)裝備制造
禁止引進純電鍍項目(為本地產業配套的“綠島”類項目除外);新、擴建排放含磷廢水的陽極氧化項目應滿足產業政策及所在園區規劃環評準入門檻;新建含涉重電鍍工序的企業原則上應進入涉重園區;新建電鍍“綠島”項目廢水回用率≥40%;工藝、裝備、清潔生產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現有電鍍企業廢水回用率≥35%。
工業涂裝企業的涂料使用應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規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新建含涂裝工序項目清潔生產和能效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單位涂裝面積VOCs排放量≤60g/m2;現有含涂裝工序企業以單位涂裝面積VOCs排放量≤80g/m2為目標限期提標改造。
全面執行《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6—2020),到2025年,鑄造企業顆粒物污染排放量較2020年減少30%以上。推薦使用水性脫模劑;推進企業采用高效環保治理設施,強化無組織排放管控,提升鑄造企業環保管理水平。
(三)非金屬制品
鼓勵引進石墨等尖端非金屬材料企業。嚴禁違規新增水泥熟料(不含獨立粉磨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產能。根據《江蘇省水泥和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現有水泥企業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評估監測,新建、擴建(含搬遷)水泥項目要達到超低排放水平并開展評估監測。根據清潔生產標準及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開展水泥、玻璃等行業分級整治。全面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力爭工藝、裝備、能效等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現有水泥粉磨企業以顆粒物排放強度≤18.2克/噸產品為標準限期提標改造,積極對標《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技術規范 水泥》(JC/T2642—2021)相關要求。新、改、擴建玻璃制造企業顆粒物排放強度≤45克/噸產品、氮氧化物排放強度≤450克/噸產品,現有企業以此為標準并限期提標改造。
(四)電子信息
新建、擴建芯片封裝、電極箔制造、電子電路制造項目中水回用比例不低于30%。新建、改擴建項目的工藝、裝備、能效、清潔生產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新增鉛、汞、鉻、鎘、砷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項目落實總量控制要求。新建項目、現有項目按照單位產品排水量分別設定準入、提升目標。新建項目必須進入基礎設施完備、符合產業定位的工業園區。
(五)船舶海工
新建、改擴建項目的工藝、裝備、能效、清潔生產水平達到國際領先。新建含涂裝工序項目單位涂裝面積VOCs排放量≤150g/m2,現有含涂裝工序企業以單位涂裝面積VOCs排放量≤210g/m2為目標限期提標改造。
(六)化工
新引入化工項目實行會商制度,原則上,新建項目總投資應≥10億元,新、擴建項目投資及產出強度≥400萬元/畝、稅收貢獻強度≥40萬元/畝、單位CODCr排放量產值≥1.5億元/噸、單位VOCs排放量產值≥1.5億元/噸,工藝、裝備、能效、清潔生產、污染防治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現有化工企業積極推進使用無毒、無害、低毒、低害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嚴重的原料;儲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閥、緊急泄壓閥,定期開展密封性檢測;建立健全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管理制度。“雙超”“雙有”“高耗能”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兩次清潔生產審核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五年。
省內搬遷入園項目、列入《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項目、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和《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項目、列入國家和省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支持項目清單項目和以物理加工為主要生產方式的新建項目及其他精細化工生產項目,在保證安全環保投入滿足需要的情況下經會商同意后可以不受投資額度、產出強度、稅收貢獻強度限制。
(七)橡膠和塑料制品
原則上不再新、擴建再生橡膠與廢塑料制品項目,從嚴控制橡膠制品、合成革項目準入,新建項目應滿足所在園區規劃環評準入門檻。新、改、擴建橡膠和塑料制品項目單位VOC排放量產值≥0.8億元/噸。新、改、擴建橡膠制品企業污染物排放符合《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畝均稅收≥15萬元,工藝、裝備、清潔生產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新、改、擴建及現有塑料制品類、合成革類企業工藝、裝備、清潔生產水平應基本達到《塑料制品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T/GDES 56-2021)、《合成革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2016年)Ⅰ級基準值。不符合上述標準的2025年底前完成提標改造。
(八)腸衣加工與生產
不新增毛腸加工企業,新建腸衣加工與生產企業原則上應入駐中國腸衣城,畝均固定資產投資≥83萬元/畝、畝均工業增加值≥72萬元/畝,廢水排放強度≤5.12噸/萬元。提高肝素、肝素鈉等產品研發,鼓勵合成生物法提取肝素鈉,進一步加強中國腸衣城產業鏈構建。現有企業加強管理,優化廠區空間布局,美化綠化廠容廠貌,根據環評文件要求設置防護距離。現有腸衣加工與生產廢水優先接入聯眾腸衣污水處理廠,暫不具備條件的就近接管,接管廢水不得影響污水廠正常運營,廢水排放強度參照新建企業標準于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并逐步遷入中國腸衣城,腸衣城外企業逐步退出。
上文中現有項目整治提升要求已明確時間的按照上文時間執行,未明確時間的限于2025年底達到現有項目整治提升要求,并限于2027年底達到與新、改、擴建項目同要求。后續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可對上述分行業目標進行修訂,或制定其他行業準入與提升指標。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鎮(區、街道)、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減污降碳對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持續推進重點行業綠色發展。各鎮(區、街道)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統籌協調、定期調度工作進展,確保順利推進實施。
(二)優化營商環境
深入優化環評、能評等許可審批效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綠色產品標準實施、認證結果使用與效果評價。進一步健全排污權、碳排放權等資源環境要素交易機制,一體納入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總盤子。
(三)強化政策支撐
強化重點行業綠色發展指標與《如皋市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辦法》的聯動。支持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建設,在項目核準、土地審批等方面依法依規建立綠色通道。通過財政專項資金補貼、稅收優惠等相關政策,加大對綠色產業發展、生態環境治理、資源綜合利用的支持力度。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如皋市推進重點行業綠色發展實施方案》(皋辦〔2022〕46號)同時廢止。方案實施期間,上級部門出臺相關政策另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如皋市重點行業“一企一策”主要指標體系表
解讀:《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如皋市關于加強減污降碳協同推進重點行業綠色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讀
圖解:《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如皋市關于加強減污降碳協同推進重點行業綠色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