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委、局、辦、院、行、社、公司,市各直屬單位: 《如皋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5月8日 如皋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如皋市人民政府關于組建如皋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的通知》(皋政發〔2015〕53號),設立如皋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為市人民政府直屬相當副科級建制事業單位,掛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增掛市糧油檢測中心、市農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市計量檢定測試所、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牌子。 一、主要職責 (一)在資質認定范圍內接受政府委托,組織實施各項抽查任務,為打擊假冒偽劣提供客觀公正的檢驗數據,為政府了解產品質量狀況提供可靠的原始數據資料。 (二)為全市消費者維權和生產企業提供優質的檢驗服務。 (三)為法律部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檢驗報告。 (四)建立本市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確保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 (五)進行量值傳遞,執行強制檢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檢定任務。 (六)開展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的檢驗工作。 (七)開展計量校準服務,保證量值的溯源性。 (八)向社會提供公正計量、計量測試、委托檢測等服務。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部 負責制訂中心內部的工作制度,確保各項工作制度的實施。負責后勤保障工作,負責設備購置,易損配件、消耗材料的采購、發放、保養。負責實驗室環境條件的控制和環境設施的內務管理。負責中心固定資產的管理。 (二)質量部 負責質量工作,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負責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工作。跟蹤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實驗室認可標準和合格評定認可委員會的認可要求,及時反映管理體系建設和運行中存在的實際問題,按時上報實驗室認可的評審報告。組織本中心內部審核,接受外部審核,落實整改,提出改進計劃和建議。督促檢查檢驗檢測工作質量,按規定檢查檢驗、檢定人員的原始記錄、檢驗報告檢定證書、校準證書、檢測(或測試)報告及相關檢定/校準和檢測人員的工作質量;負責檢驗報告、檢定證書、報告副本和原始記錄的保管,做好質量監督情況的匯總統計與分析。負責客戶對檢驗檢測工作質量的投訴和服務質量投訴的接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對質量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工作。 (三)檢驗部 負責檢驗檢測任務的組織工作。組織對客戶的標書、合同和要求的初審。建立檢驗檢定工作檔案,確保檢驗檢定工作的實施。負責檢驗及檢定/校準任務的安排和協調。負責產品、儀器收發的管理工作。負責證書/報告的集中打印。負責原始記錄的歸檔;客戶標書合同的保管。負責向客戶征求意見和要求。 (四)技術部 負責技術工作,制定年度儀器設備的購置計劃,加強技術研發工作,做好上報項目的準備工作。負責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編制在用設備周檢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對關鍵服務的供方進行評價,負責新購儀器設備的采購及管理工作。負責檢驗項目及計量標準建立、人員培訓和實驗室間比對及能力驗證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專業技術人員檔案、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修訂操作規范、操作規程和測量不確定度分析報告等技術管理和運作的作業指導書、審核已建項目證書報告格式及量值溯源圖等技術文件。負責文件的收集、編號、發放,確保檢定/校準或檢驗現場使用標準和規程的文件為有效版本。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核定事業編制52名。 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副部長8名,其中部長4名,副部長4名。 四、經費渠道 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經費渠道為全額撥款。 五、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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