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生態環境局
《如皋市人民政府關于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見稿)》決策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示
為加強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提升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等規定,現決定擴大如皋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區域,南通市如皋生態環境局牽頭草擬了《如皋市人民政府關于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具體事項如下:
1.限制通行車輛為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含專項作業車、半掛牽引車)。
2.限制通行范圍為如皋市全境,不含S334、S603、S226、S356、G204、G345等國省道和高速公路。
3.限制通行時間為全天24小時。
4.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該決策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由南通市如皋生態環境局委托江蘇躍龍土地房地產評估測繪有限公司開展,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及中央、省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相關規定,現進行公示,本事項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2025年5月6日至5月14日),在公示期內,如有意見和建議,請與王先生(穩評責任主體聯系人)聯系,聯系電話0513-87311932;郵箱:rgdq123@126.com;或者與馬女士(穩評實施主體聯系人)聯系,聯系電話:15962843062。
南通市如皋生態環境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