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供銷總社
如皋市供銷合作總社機構主要職能
如皋市供銷合作總社機構主要職能
市供銷合作總社作為全市社員社的聯合組織和市級社社有資產的管理機構,行使市級社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其主要職責是:
1、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參與有關政策的制定,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經濟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參與有關政策的制定,指導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促進供銷合作經濟的發展。
2、按照市政府的授權,承擔化肥、農藥、農用物資、棉花等的儲備管理任務;對全市重要農業生產資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負責煙花爆竹、廢舊物資和再生資源的經營管理。
3、向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社的意見與要求,協調與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社會組織的關系,維護供銷社的合法權益。
4、指導全市供銷社的組織建設,促進基層社加強民主管理,密切同農民的聯系,協調社員社之間的關系,發揮群體優勢。
5、推動所屬企業深化改革,督促基層企業清理整頓社員股金,努力化解風險,保持社會穩定,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6、指導全市供銷社系統發展專業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加強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開拓城鄉市場;實行開放辦社,為全市合作經濟組織提供信息服務。
7、指導全市供銷社系統的組織隊伍的建設和人才開發工作;加強對供銷系統干部和職工的教育培訓。
8、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