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2719-3/2022-00085 | 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如皋市城市管理局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2022-05-17 | 發布日期: | 2022-05-1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印發《如皋市城區共享電單車運營服務考核細則》的通知 |
關于印發《如皋市城區共享電單車
運營服務考核細則》的通知
各相關街道辦事處: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運營的共享電單車管理,規范運營秩序,提升城市形象,現制定《如皋市城區共享電單車運營服務考核細則》印發你們,請各單位對照細則做好考核工作。
如皋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13日
如皋市城區共享電單車運營服務考核細則
為加強城區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俗稱“共享電單車”,以下簡稱共享電單車)監督管理,維護公共秩序,提升城市品位,確保運營安全有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訂本考核細則。
一、考核對象
在城區(如城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運營的共享電單車企業。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為基礎考核、現場考核、社會評議三個部分,每月不定期組織1次。
(一)城管局牽頭組織基礎考核和社會評議,并匯總現場考核情況,印發考核通報。
(二)城管局負責主城區現場檢查考核,如城、城南、城北街道辦事處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監管部門,對屬地共享電單車運營秩序進行現場檢查考核,考核結果于每月25日前報送城管局。
三、考核內容
(一)在本地注冊分支機構,有固定辦公場所、充電場所和中轉維修場地,各類場所管理有序,符合安全要求;
(二)按照合同約定在城區投放車輛,不得擅自增減車輛,如需增減車輛需經城管局批準后實施;
(三)配備城市項目經理(需持有公司委托書),城市項目經理離開如皋或更換人員需向城管局報備。按約定的人數建立專職運營維護團隊,運維人員統一著裝、掛牌上崗;
(四)共享電單車辦理相關保險;
(五)衛生防疫措施落實;
(六)共享電單車在固定的停放點內有序停放,出現車輛積聚影響交通秩序情況在30分鐘內清運調度;
(七)禁止將共享電單車停放在公交車站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城管部門劃設的非機動車停車位除外)、盲道、消防通道、緊急疏散場所等區域,不得妨礙車輛、行人通行和公共安全。禁止擠占市政管線、通信檢查井(箱)等公共設施或影響其正常使用。不得利用道路、綠化帶等區域堆放廢棄車輛;
(八)共享電單車車況、安全頭盔配備、上牌及車容車貌情況;
(九)用戶及市民投訴處理情況;
(十)重大活動、重要節假日、重要區域節點的應急保障;
(十一)社會各界對共享電單車運營服務的綜合評價;
(十二)足額繳納運營保證金;
(十三)確保用戶信息安全;
(十四)企業違反協議、約定的其他行為。
四、評分標準
共享電單車考核實行百分制,具體分值見附件。
五、考核機制
(一)通報。每月印發《城區共享電單車運營考核情況通報》,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書面通報,公布考核得分。
(二)約談。運營企業不積極履行日常管理維護職責或考核低于80分的,城管局會同公安、交通及各街道辦事處管理部門對運營企業進行約談。
(三)清拖。如企業對嚴重影響交通及市容秩序的車輛,接到指令后,在規定時間內不清理調度,監管部門將予以查處,并根據情況進行清拖,費用從運營保證金中扣減。
(四)扣減運營保證金。通報、約談后,企業未落實整改措施或整改無明顯效果的,扣減運營保證金,具體如下:月度考核分數低于80分,扣3000元;月度考核分數低于70分,扣4000元;月度考核分數低于60分,扣5000元。全年有3個月考核評分達不到60分的,扣除年度所有運營保證金。
(五)退市。如企業持續整改不到位,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和市容環境,市民滿意度差,連續兩個月考核低于80分或2個月內累計3次未按監管部門要求整改,責令企業在規定時間內退出城區市場;未經城管局批準,擅自增減車輛,責令在5個工作日內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責令退出城區市場;未按照合同約定足額繳納運營保證金,責令5個工作日內補繳,未補繳責令退出城區市場;未配備城市項目經理、城市項目經理擅自離開如皋3次、擅自更換城市項目經理,責令在10個工作日內改正,逾期未改正責令退出城區市場;經核實出現泄露用戶信息情況,責令退出城區市場,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獎勵。如企業運營服務到位,積極組織公益活動,年度考核平均分數達到85分以上,市民滿意度高,年度運營保證金全部退還。
本細則適用于城區(如城、城南、城北街道)共享電單車運營服務考核,各鎮自行引進的共享電單車由各鎮落實管理和安全主體責任,運營服務考核工作參照本細則執行。
附件:1.如皋市城區共享電單車運營服務考核評分表
2.如皋市城區共享電單車滿意度調查表
附件1
如皋市城區共享電單車運營服務考核評分表
考核單位: 考核時間: 年 月 日
考核項目 |
考核內容 |
考核要點 |
考核方式 |
得分 |
備注 |
基礎考核 (25分) |
在本地注冊分支機構,有固定辦公場所、充電場所和中轉維修場地,各類場所管理有序,符合安全要求(9分) |
1.辦公秩序(1分):衛生環境較差、線路較亂每處扣0.1分,共0.3分;管理制度未上墻扣0.2分;未配備消防器材扣0.5分; 2.充電場所(7分):未配備專職充電人員扣0.5分;充電記錄不全或未建立扣0.5分;充電設施存在安全問題,扣2分;管理制度未建立扣1分;消防器材缺失或不符合要求每處扣1分,共2分; 亂堆雜物每處扣0.5分,共1分; 3.維修場所(1分):秩序較差,每處扣0.1分,共0.3分;維修管理制度未上墻扣0.2分;消防器材缺失或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城管局每月對各類場所組織1次全面檢查,查看現場和臺賬 |
1.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立即約談,出現安全事故退出市場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考核扣分點應附相應證明材料(會議記錄、交辦單、現場照片等) 3.對不同品牌運營企業分別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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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投放管控(2分) |
未經批準擅自增減車輛,超過合同約定數50輛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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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運維人員配備和管理(6分) |
1.人員配備(2分):配備運維人員(200輛車配1人),每少1人扣1分;未配備城市項目經理扣2分; 2.人員管理(2分):運維人員工作時間內統一著裝、掛牌上崗,未落實要求扣1分;運維人員不在網格(抽查時發送實時定位),每次扣0.2分,共1分; 3.城市項目經理擅自離開如皋每次扣1分,共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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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相關保險(4分) |
1.人身意外傷害保險(2分):未購買扣2分; 2.第三者責任險(2分):未購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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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防疫情況(4分) |
1.經常性開展場所及車輛消毒處理,正常情況下每月消毒1次,在疫情防控期間每日消毒1次,衛生防疫措施不落實扣2分; 2.工作人員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在疫情防控期間每日查驗健康碼、行程碼、體溫監測,每缺少1次扣0.2分,共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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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考核 (60分) |
利用固定鎖樁+電子圍欄精準停放,車輛首尾一致,無雜亂、傾倒現象(20分) |
1.車輛未停放在鎖樁或電子圍欄內,每處扣0.2分,共10分; 2.車輛首尾不一致,每處扣0.2分,共5分; 3.車輛停放雜亂,有傾倒現象,每個點位扣0.2分,共5分。 |
城管局、如城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進行現場檢查并進行評分 |
1.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立即約談,出現安全事故退出市場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考核扣分點應附相應證明材料(會議記錄、交辦單、現場照片等) 3.對不同品牌運營企業分別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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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禁放區域停車 (10分) |
1.將車輛停放在公交車站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城管部門劃設的非機動車停車位除外)、盲道、消防通道、緊急疏散場所、綠化帶等區域,每處扣0.2分,共5分; 2.擠占市政管線、通信檢查井(箱)等公共設施或影響其正常使用,每處扣0.2分,共3分; 3.共享電單車不得利用道路、綠化帶等區域堆放廢棄車輛,每處扣1分,共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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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況情況(5分) |
1.車輛破損,每發現1處扣0.1分,共2分; 2.車輛故障,每發現1處扣0.1分,共2分; 3.車輛鏈條掉落,每發現1處扣0.1分,共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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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頭盔配備情況 (5分) |
每缺少1個安全頭盔扣0.2分,共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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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牌情況(5分) |
每缺少1個牌照扣0.2分,共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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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容車貌情況(5分) |
1.車身臟污,每處扣0.1分,共2分; 2.車輛前框內有垃圾未及時清理,每處扣0.1分,共2分; 3.車輛有小廣告未及時清理,每處扣0.2分,共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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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交辦處理(5分) |
1.企業受到用戶投訴,投訴合理,在24小時內處理完成,未完成或用戶不滿意每次扣0.5分,共2分; 2.管理部門交辦企業處理事項,按時處理完成,未按時完成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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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活動期間運維調度保障(5分) |
根據管理部門要求,重大活動期間運維調度保障到位,保障不到位,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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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評議 (15分) |
運營服務的綜合評價 (15分) |
滿意率90%以上15分,滿意率80%以上13分,滿意率60%以上10分,滿意率60%以下6分,滿意率50%以下0分。 |
城管局每月組織1次,向社會發放問卷調查表或通過網絡進行民意調查 |
滿意率低于60%進行約談 |
附件2
如皋市城區共享電單車滿意度調查表
您好!這是一份由如皋市城市管理局發起的調查問卷,旨在加強市區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俗稱共享電單車)停放管理,維護公共秩序,為大眾提供更加優質的騎行體驗。此份問卷不記名,所有題目的答案均無對錯之分,所有回答僅供后期管理所用,請您放心填寫,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問卷開始 ——
1.共享電單車停放在非機動車停車框內,不存在亂停亂放、影響行人的情況( )
A.滿意 B.較為滿意 C.一般 D.較不滿意 E.不滿意
2.共享電單車停放能夠首尾一致,整齊有序( )
A.滿意 B.較為滿意 C.一般 D.較不滿意 E.不滿意
3.共享電單車完好,沒有出現破損(比如坐墊、腳踏、鏈條、后擋泥罩等)的情況( )
A.滿意 B.較為滿意 C.一般 D.較不滿意 E.不滿意
4.共享電單車能夠配備安全頭盔,方便使用( )
A.滿意 B.較為滿意 C.一般 D.較不滿意 E.不滿意
5.共享電單車干凈整潔,不存在大面積臟污、頭盔和車籃內有垃圾的情況( )
A.滿意 B.較為滿意 C.一般 D.較不滿意 E.不滿意
6.能看到穿著共享電單車專業服裝的人員對車輛進行保潔、規范秩序等( )
A.經常 B.偶爾 C.沒有
7.共享電單車不存在掃不上碼和難還車的情況( )
A.滿意 B.較為滿意 C.一般 D.較不滿意 E.不滿意
8.共享電單車不存在實際收費與公示收費不一致的情況( )
A.滿意 B.較為滿意 C.一般 D.較不滿意 E.不滿意
9.共享電單車騎行安全,不存在剎車失靈、夜間不亮燈等情況( )
A.滿意 B.較為滿意 C.一般 D.較不滿意 E.不滿意
10.共享電單車定位準確,不存在手機端顯示點位與車輛實際所在位置不一致的情況( )
A.滿意 B.較為滿意 C.一般 D.較不滿意 E.不滿意
11.共享電單車在使用過程中您還發現哪些問卷中沒有提到的問題?
總評價:您對我市共享電單車總體滿意度是( )
A.非常滿意 B.滿意 C.一般 D.不滿意
——問卷到此結束,再次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